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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70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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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规定,烟台开发区教育系统面向优秀毕业生选拔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首次校园招聘考点设置在东北师范大学。招聘计划共计70名,具体学科分布、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附件1。此考点招聘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可向下一个考点调剂,下一批次校园招聘地点和招聘计划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http://www.yeda.gov.cn/col/col33545/index.html)等网站公布。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1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应聘人员须为1984年11月2日(含)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报名期间定期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公布。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

7.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岗位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8.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岗位要求的证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8月31日(含)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9:00-11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2日12:00-11月4日11:00。

2.报名方式。

(1)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2)下载“烟台一手通”app,点击首页“教师招聘”专题。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需求表中查询。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11月3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审核。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11月4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网上审核结果。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留存通过网上审核人员的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1月4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未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现场资格初审时携带材料现场报名。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只接收校内考生现场报名,校外考生以网上报名为准。东北师范大学校外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初审入校时,须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原件)、《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3)、绿色“吉祥码”、身份证,测温无异常后,从指定入口进入校园。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5日14:0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多功能厅(一)

2.宣讲。现场资格初审时,播放烟台开发区区情区况以及烟台开发区教育发展宣传片。

3.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初审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已网上报名人员从系统打印报名表,现场报名人员须下载并填写附件2《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如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应聘人员须承诺于入职一年内取得。

(5)普通话证书。如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应聘人员须承诺于入职一年内取得。

(6)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照片反面写姓名及报考岗位)。

4.有关要求。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或者qq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或者qq群中发布。

(三)考试。

1.时间:2020年11月6日(具体时间以现场资格审核发放准考证标注为准)。

2.地点:东北师范大学三楼报告厅

3.有关要求: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中,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初试成绩公布后,初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多不超过30人(最后一名并列除外);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有专业技能展示要求的岗位加试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时间根据学科另行确定。

①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人员。

②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签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招聘计划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或复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通过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微信群或qq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等行为,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政工处,咨询电话:0535-6396721。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监督电话:0535-6396790,0535-2101861。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官方网站:http://www.yeda.gov.cn/col/col33545/index.html。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烟台一手通”app可以到各大手机应用商店搜索“烟台一手通”或访问二维码下载安装。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杨老师:18363816318;鞠老师:18106385850

吉祥码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吉事办”—在“吉祥码”填报个人信息—生成“吉祥码”。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学科分布、岗位计划及条件(东北师范大学站)

2.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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